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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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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档案馆人员机构??发布日期: 2025-04-27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规范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广西师范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

  全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归档时间

2025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有关工作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开始,本学期结束。

三、归档范围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四、归档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重要性

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了解干部成长经历和各方面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反映干部个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的历史记录。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工作,是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从严管理干部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主动支持、认真配合,以良好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保障归档工作顺利完成。

  (二)不断加强各部门在归档工作中的分工协作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指导、把关、统筹推进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档案馆负责组织归档培训和具体实施归档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正面引导,主动提供支持,共同做好归档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统一认识,引导干部个人自觉支持归档工作,并组织人员做好归档通知的传达、材料的补充整理和数字化等工作。

  (三)严肃归档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程序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归档工作的严肃性。强化保密、纪律意识,对归档工作情况和材料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发布。对在归档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归档材料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装订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无破损、残缺,审批单位意见、公章齐全,要求填写的表格材料一般不留空格。除证书、证件需复印归档外,一般不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且使用复印件存档的,复印件要求按竖版格式制作,在纸质版与原件对比审核后备注“原件已审,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部门公章,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二)工作联系人

         组织部:陈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176

         人事处:俸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76

         档案馆:陈老师,联系电话:0773-8283203

 

织部

人事处

档案馆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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