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推荐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师政科技〔2016〕16号)文件,学校拟开始受理2025年度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本校在职教职工撰写的、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著作均可申报。学校将优先推荐资助出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鼓励与支持其他成果优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申报学校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尚未公开出版、未签订出版合同,不存在产权争议;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不端方面问题;
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15%;
4.引文、注释规范,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下列情况不在受理范围之列:
1.不公开发行销售的图书
2.论文集
3.系列丛书、科普读物
4.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
5.译著
6.文艺创作作品集
7.音像制品
8.未整理成著作体系的博(硕)士学位论文
9.存在版权纠纷或版权不明晰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评审与出版
《广西师范大学推荐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申请人不能同时提出两项(含两项)以上申请。累计三次获资助出版著作的作者或近三年内获得过资助出版著作的作者,不再受理资助申请。
本年度学术著作资助出版推荐评审工作将采取校内外同行专家初审、校学术委员会终审方式进行。评审结束后,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将发布通知公布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按最终评审排序推荐入选书稿至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印刷出版,最终出版著作的数量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决定。如推荐入选书稿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等特殊原因不能出版的,可由备选推荐著作依顺序替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本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材料填写及审核要求
申请人请按如下要求填写、报送材料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
(1)申报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已发表的与申报成果有关的论文清单及论文复印件、国内外已出版的同类著作清单。一式一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中国知网查重检测报告。如结题成果已有查重检测报告,可使用原检测报告。
(4)以博(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以及往年申请未入选再次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修改文字比例应不低于申报书稿的30%。
3.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资格审查与推荐,就其意识形态、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及对学科建设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及《2025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一览表》。
4.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申报书稿须为PDF版本。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文科学院(部)及各二级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须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社会科学研究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25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字样。
理工科学院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学技术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25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字样。
未尽事宜,文科学院(部)请与社科处评价统计科联系,联系人:栗老师、项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理工科学院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51。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
2.2025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13日